(原标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在连云港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由董事长韩江龙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包括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交易价格为112,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相关税费、中介机构费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中鑫优配-中鑫优配官网-配资放心平台-国内正规配资公司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